第十二季"福彩情·学子梦"公益助学活动温暖启航——守护壮乡学子梦想 共筑边疆希望之光
春风送暖,希望萌芽。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季节里,第十二季“福彩情·学子梦”公益助学活动如约而至,为壮乡学子送去温暖与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继续践行“暖心民政”的服务理念,自治区民政厅、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合广西广播电视台、南国早报等五大主流媒体,共同启动第十二季“福彩情·学子梦”公益助学活动。本季活动重点聚焦边境地区学子,通过教育的力量助力稳边固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壮乡学子点亮梦想,让青春的希望在八桂大地蓬勃绽放。
一、资助对象
(一)2024-2025学年在读的具有广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参照桂教规范〔2023〕16号文件认定)且品学兼优。优先资助范围为广西边境八县(市)(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百色市那坡县、靖西市,崇左市大新县、宁明县、龙州县、凭祥市)及上述县(市)所在地级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子;同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遴选部分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资助对象。助学活动每年选取2-3个地市开展,逐年覆盖全区。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自治区民政厅认定并提供名单)。
二、资助标准
(一)每名通过审核的学生分两阶段可获7000元福彩公益金的资助:高三阶段资助2000元;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后再资助5000元。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资助方案另行制定。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活动申报
1.申请材料
• 《第十二季“福彩情·学子梦”高三学生助学活动申请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广西福彩官网下载,或联系各合作媒体获取),需就读高中审核并加盖公章;
• 就读高中提供的学习成绩排名材料(加盖公章);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加材料(非必需):如获奖证书、低保对象证明等。
2.提交方式
申请人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选择以下任一合作媒体寄送材料,重复申报无效。逾期不予受理。合作媒体及寄送地址如下:
(二)审核公示
主办方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拟资助学生名单。名单将在广西福彩官网及合作媒体平台公示。
(三)发放资助
公示无异议后,资助款项将分阶段发放至受助学生指定银行账户。
四、活动要求
活动将严格按照资助条件筛选核实资助对象,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